科技改变执行工作
科技如何改变你的工作?
目前,我国已建成以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为主、地方法院“点对点”为辅的网络查控系统,该系统与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可以查询存款、车辆、不动产等16类25项信息,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显著提升了执行效率。
环球网2023.8.31报道
在以往的执行工作中,法院工作人员需要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逐一核实,不但费时费力,而且覆盖面小、时效性差,难以有效查实被执行人的财产。例如,法院获得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线索,要先制作法律文书,再驱车赶到相应银行,要求银行协助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的存款,该过程需要耗费一定时间,给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留下了可以利用的漏洞。
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宣布“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已如期实现,并开始转入“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在这项行动中,最为有力的举措就是建立了“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通过这套系统,执行人员可以在短时间内查询到被执行人在3900多家银行的存款情况,以及网络资金(支付宝、微信等)、证券、股票、保险、不动产、车辆、公积金等各种财产信息,并可以在线进行冻结、扣划等操作,实现了足不出户执行案件的需求。
有一部分执行案件在立案后,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明被执行人有足够的存款或网络资金可供执行,执行人员得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将案件成功执行完毕。但这部分案件比例很小,大部分案件经过网络查控后,会发现被执行人毫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银行存款和网络资金为零,名下没有房产,没有车辆。遇到这种情况,申请执行人只能自己承受投资失败造成的后果。
“总队总”网络查控极大地便利了执行工作,提高了办案效率,使执行工作有了根本上的改变,是一项了不起的制度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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