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

今天看到一个案例,讲的是一个间歇性精神病人因怀疑自己的堂兄将要杀害自己,而“先下手为强”,击打堂兄致其死亡。

刑法上有一个理论叫做“假想防卫”,既行为人误以为他人正在对自己实施不法侵害,从而进行“正当防卫”,导致损害结果发生。假想防卫是一种事实认识错误,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违反刑法发故意,因此最多可能构成过失犯罪。

但在这个击打堂兄致死的案例中,行为人误以为堂兄将要杀害自己,表明他认识到并不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因此不构成假想防卫——当然也不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此案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定案。

此人有间歇性精神病,伴有被害妄想症,常常怀疑别人要害死自己。这让我想起,在我小时候,村子里也有一个精神病人。

据大人们讲,此人在20岁以前实属正常,且聪明好学,但在20岁上下忽然精神病发作。发病时,不认得身边的人,念叨着别人要害他,多次做出伤害他人的事。他的精神病不时发作,曾将其母亲的胳膊打断,用烧红的木柴头捅入母亲口中,让她生不如死。有一年秋天,一位同村的老太在地里捡拾落下的花生,这个精神病人向她讨要花生吃。老太给他几颗花生以后,他又要水喝。老太说:“我也没带水,你到河滩喝吧。”这个精神病人顿时发作,夺过老太手里的锄头,竟将她击打致死。

这个精神病人被抓以后,法院认定其杀人时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承担刑事责任,判决其进入精神病院强制医疗。两年后,他的病情好转,从精神病院出来。他的哥哥将他带到外地某城市,遗弃在那里。如今,恐怕早已化成一堆白骨。

纳粹统治下的德国曾将包括精神病人、残疾人在内的“不被社会容纳的人”集体处死,展现了恐怖的国家暴力。村民们害怕被精神病人伤害,要求哥哥将患有精神病的弟弟遗弃,不也是一种间接的暴力吗?他的哥哥,在遗弃弟弟的时候,是否想起儿时一起玩耍的情景?他的母亲,在被自己的儿子施虐时,是否想起自己给他喂奶、喂饭、做衣服?这种人间惨剧,实在令人不忍深思!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If I ruled the world

乐队新番《摇滚乃是淑女的爱好》主题曲:Ready to Rock

借鉴还是传承?评音乐创作领域的抄袭现象